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
釘腦事件與安樂死

執業數十年當中,偶而被病人或親友問道:能不能給我安樂死?答案當然是不可以,台灣的法律及社會並不容許執行「安樂死」。一般人會表示不怕死、只怕拖,拖延死亡,會連累家人。現代醫療技術能讓病人該死不死、苟延殘喘。年老多病本是常態,廣告用語「健康吃百二」似乎只適用於舊約聖經的人物。

也有些老人會問醫師:「我什麼時候會死?」,提問者當然意識清楚,我的答案是「祈禱問上帝」或者是請她「拜拜問天公」,實在是沒有答案。當被告知檢查結果正常時,有些人還未必高興,甚至於表達失望:「那…我不會死囉」,好像正常結果並不符期待。

數十年前,親友當中某位長輩,自法務界退休之後即開始研究安樂死,因此逢人必談安樂死,特別是醫界、法界、或宗教界的親友,必定成為其諮詢對象。他的研究論文<安樂死的法律研究>長達四萬言,分別刊登在朝陽《法律評論》四十五卷6~9期,作者也因此贏得「安樂死」的外號。相信這是台灣最早、最完整的安樂死論述,我承蒙作者惠賜抽印本,數年後我又影印一份給南部的同仁參考。

再數年後某天,南部同仁的秘書打電話找我,想邀請<安樂死的法律研究>的作者到中山大學的選修課程「生死學」為學生上課,我回答說:「…他…已經在十年前過世了」!

台灣法律可以預立「選擇安寧緩和醫療」以及「不施行心肺復甦」,也有「腦死判定」,但這些都不等同「安樂死」。

釘腦殺妻者的主要動機是希望「安樂死」。因不忍老妻久病纏身,於是八旬老翁王敬熙使用不尋常的方法結束了愛妻的生命,實在令人難過。台灣的法律及社會並不容許執行「安樂死」,何況這種致命手段也絕非「安樂死」。

社會新聞曾有非關安樂死的釘腦事件,剪報資料中,2001年4月12日台灣日報一則報導標題「鐵釘插入腦袋,秀斗男命危,頭頂五根釘子被送進醫院,嚇壞醫護人員」。一名精神異常男子病情發作,將五根五公分的鐵釘及一把十公分長的螺絲起子插進自己腦袋。

或許較接近「安樂死」的電影場景出現在1973年的電影Soylent Green(港譯:超世紀諜殺案)。背景是2022年的紐約市,市政府提供協助自殺,片中羅斯教授躺在自殺床上,喝下毒酒,選擇欣賞自己喜歡的貝多芬田園交響曲環繞音樂及影像(可惜非3D立體電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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